保安:是公安機關批準成立的專業保安公司的聘用人員(再由保安公司派遣到租用單位從事安全防范工作)或經公安機關批準單位內部的從事安全防范的人員,業務上接受公安機關的指導和監督,同樣沒有執法權。
保安是因應工商社會發展下的新興服務業名稱,在中國稱為保安,在美國稱為“Private Security Industry私人安全(即私人保安公司)公司”。日本稱之為“警備會社”。中國古代稱為貼身士衛,如包青天的展護衛(私人保安),及代客運送財物的鏢局。 另指年號名稱,少數民族名稱,人名,地名等,如,保安公司注冊地在武漢,即稱武漢保安公司,再加上字號“中力世紀”,就稱武漢中力世紀保安公司了。
而協警:是基層公安機關為彌補警力不足而按照一定程序聘用的輔助警務人員(即過去的聯防隊治安隊),協警必須在在編民警的帶領下開展各項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職權才能完成的任務時,只能由在編民警完成,協警僅起輔助作用。從法理上講,協警擁有的只是權利而非權力,此權利與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沒有差別。
協警的定位是“輔助”警力,屬于專業的群防群治隊伍,不具有行政執法權。在機構性質上,雖然協警隊伍屬于財政補助性事業單位,但它不是一級授權聯防隊。協警必須在在編民警的帶領下開展各項工作。
兩者主要是職責范圍不同:
保安可以是自招或者委托有資質武漢保安服務公司勞務派遣、通常是做單位、社區內部的安全保衛工作,不直接從事社會治安管理、
而警(輔警),警隊伍是一支由公安機關直接指揮和管理的隊伍,協助民警執法、維持公共安全,功能與配備介于現在的保安公司與正規警察之間,賦予基本的執法權,輔警會配備基本的警械如警棍等,輔警主要來源于武漢本地市民,采用合同制的形式使輔警成為一種新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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